我国劳动保护管理体制的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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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切昌.我国劳动保护管理体制的演变[J].劳动保护,1999(11):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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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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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劳动部,劳动部设劳动保护司,各地劳动部门设劳动保护处、科,为劳动保护工作专管机构。政府许多产业部相继在部内的生产或人事部门设立了专管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如燃料工业部,在部长直接领导下设置了安全监察处。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各级工会中设立了劳动保护部,工会基层组织一般设立了劳动保护委员会,以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在厂矿企业中,较大的国有厂矿都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专管机构,配备了专职干部。1950年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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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劳动保护 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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