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救人”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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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靖.“闯红灯救人”不可取[J].安全与健康,2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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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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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某地发生了一起由“闯红灯救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驾车人对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不服,申请法院处理,社会各界说法不一,引起一场轩然大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驾驶员王某所在的公司,因操作工人违规作业,在距离液化气罐不足两米远的地方明火电焊,引起液化气爆炸,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伤,驾驶员王某为抢时间,开车送伤者赶往医院抢救时,连闯红灯,在第三次闯红灯时,将一位骑自行车过马路的老者撞倒致伤,住院治疗三个月,花费近两万元。交警部门在处理这起事故时,认定事故系王某闯红灯造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老者不负责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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