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违反限期治理的法律责任 |
| |
引用本文: | 许化.略论违反限期治理的法律责任[J].环境保护,1992(1). |
| |
作者姓名: | 许化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限期治理是我国对已有污染源进行治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对消除和减轻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在限期治理的决定作出以后,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9条中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由此可见,违反限期治理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行政责任.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