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所属局、总公司恢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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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陆昕.北京市所属局、总公司恢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J].劳动保护,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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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陆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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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北京市一些局(总公司)存在着撤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削减安全管理人员的现象,北京市经委要求所属单位要在7月l日前完善或恢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目前为止,首钢、矿务局、化工集团、铁路分局和北内集团5个单位继续保持原有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医药总公司、印刷总公司、一轻总公司和二轻总公司4个单位.及时恢复并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员,如医药总公司设置了技安设备处,安全管理人员由工人增加至单人;汽车总公司、电子办等5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环保、保卫合署办公保持不变。北京市经委共有局(总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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