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日本的水质总量控制标准
引用本文:蔡贻谟,黄淑贞.关于日本的水质总量控制标准[J].环境保护科学,1980(3).
作者姓名:蔡贻谟  黄淑贞
作者单位: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环境保护研究所 (蔡贻谟),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环境保护研究所(黄淑贞)
摘    要:<正> 一九七○年十二月,日本推行现行水质污染防止法,其控制对象绝大部分是工矿企业、事业单位排出的废水,实行的是浓度控制标准。几年来,该水质污染防止法对控制这些污染源排出的污染负荷,确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日本全国各水域的水质有了相当程度的改善,特别是对含重金属类物质的工业废水,尽管实行的是浓度控制标准,其重金属离子浓度绝大部分均达到了环境标准。但是,另一方面,保护有关生活环境的问题,其污染源不仅是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废水,而且还有从家庭、农业、畜牧业排出的生活污水或其它有机污染负荷,对这些污染源尽管也采取了各式各样的比较严格的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