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走1.3公里 付出半条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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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绍华.少走1.3公里 付出半条腿[J].劳动保护,198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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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绍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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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风景秀丽的长江兵书宝剑峡下游500米处,有一座年产3万吨的地方矿──湖北香溪河矿务局北沱煤矿。1989年5月11日中午,矿工们正在吃饭,突然矿区的有线喇叭传来了话务员焦急的喊声:“井下出事了!”矿工们放下饭碗便飞快地跑到井口。不一会儿,4名工人抬着伤者陈玉全出井了。工人们议论起来:陈玉全是上车场把钩工,怎么会受伤? 原来,陈玉全干完活后,懒得步行30分钟走1300米平巷出井,而想违反矿规扒乘电机车,他不理睬跟车工和电机车司机的反对,强行坐在电车机头上(编者:跟车工和司机做得对,但没有坚持,还是没有尽到责任)。电车行至800米一拐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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