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1150非职业高可视性警示服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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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雪晖 吴洪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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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福州市,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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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职业高可视性警示服适用于非职业用途。它是为保护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自身安全,达到从视觉上起到警示作用而穿用的,不同于交警、交通协管、养路工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穿用的职业高可视性警示服。EN1150是欧盟关于非职业高可视性警示服的标准,其相关技术条款对该产品的设计、面料的技术要求、标签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也是对89/686/EEC指令的具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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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视性 职业 89/686/EEC指令 未成年人 自身安全 警示作用 法律法规 养路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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