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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摘    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监察部门  责任追究  执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管  行政许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监管  行政执法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  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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