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4年4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2014年第12号)。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的规定,经考评,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如下: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陕西渭河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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