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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律师说法(共5则)
引用本文:范仕源.范律师说法(共5则)[J].安全与健康,2009(11):40-41.
作者姓名:范仕源
作者单位:《安全与健康:上半月》编辑部
摘    要:问我是小客机司机昊某的朋友.现咨询一事:吴某与李某在同一条线路上从事客运。因争夺客源素有隔阂三个月前的一天.李某发现昊某在前面行驶,于是加大油门追上.停在吴某的车前让乘客上了车、吴某见客源被抢,直追李某并从李某车辆的右侧超车,李某的车被挤入逆行车道.与对面驶朱的大货车碰撞造成李桌当场死亡,吴桌及其车上的两名乘客受伤.我不明白的是,吴某为何不是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 键 词:公共安全  右侧超车  危害  危险  交通肇事罪  大油门  大货车  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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