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制度比较(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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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兴峰.中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制度比较(上)[J].环境,199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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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兴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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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固体废物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固体废物的污染不仅在各个国家成为一大公害,而且固体废物的越境转移也成为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热点。因此,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固体废物的管理,并采取了多种法律措施。尽管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不同,但对两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我国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制建设。一、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制度 1.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弃物作了明确的定义和分类:即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态废弃物质。法律上将固体废弃物分为工业固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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