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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点跟踪加强船舶监督管理--交通部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引用本文:赵瑞华.实施重点跟踪加强船舶监督管理--交通部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J].安全与健康,2001(9):27.
作者姓名:赵瑞华
作者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司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改善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状况,交通部海事局于今年五月份制定了<重点跟踪船舶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规定>把下列船舶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在船舶安全检查中被禁止离港的;发生重大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发生违章,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或逃避的;持假证书或证书与实际状况严重不符的;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船舶被列为重点跟踪船舶的船公司的所有船舶;海事机构认为需要重点跟踪检查或协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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