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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纳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之合理性
引用本文:王磊.公民纳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之合理性[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1).
作者姓名:王磊
作者单位: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以完善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目的,通过梳理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法律制度,并对美、日、德等国的相关制度展开比较,阐明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制度的发展阶段。同时,以法律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为分析视角,批驳当下推动公民作为主体的主张。提出大约十年后,当制度发展到"充分的利益关系"阶段,将公民纳入法定主体范围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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