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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司法协作的实践表征及发展理路探析
作者姓名:沈秋豪  陈真亮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 200433;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浙江杭州 31130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进程中的地方立法冲突与协调机制研究”(2020XFX00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22NDJC098YB)。
摘    要:环境司法协作是促进区域、流域环境整体性治理的重要保障。但当前相关研究侧重某个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司法协作分析,亟待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长江、黄河等区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实践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规范分析。可以依据协作目的、内容、空间,将多元化的环境司法协作样态分为政策回应型协作与程序便利型协作、纵向协作与横向协作、省(区、市)内协作与跨省协作等。针对规范性、结构性、机制性等困境,区域环境司法协作需要从纵向协作迈向纵横协作结合、从协议型协作迈向立法型协作、从低位阶协作迈向高位阶协作。未来还需要加强区域、流域、陆海统筹下的立法协同,探索“共享法庭”及其配套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纳入与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从而对区域环境司法协作进行全面的规范性补强、结构性调适、协同配合机制的建构及数字化司法转型。

关 键 词:区域环境  司法协作  实践困境  “共享法庭”  优化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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