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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
引用本文:本刊编辑部.建设部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J].中国环保产业,2004(9):5-5.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2004年8月10日建设部向各地下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的意见》,要求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该《意见》共10条,针对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加强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推行特许经营制度、严格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设部要求污水处理厂 处理负荷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本刊编辑部

关 键 词: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管网  排水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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