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大气复合型污染日趋严重,制定有关VOCs的标准体系迫在眉睫。依据目前国内外制定排放限值的方法,探讨在缺乏新增VOCs相关空气质量标准和实测数据的情况下,确定新增VOCs排放限值的方法体系。首先,通过总结国内外标准制定的经验,提出了标准控制污染物的筛选原则,并列出了52种优先控制的单项新增VOCs和1项综合指标。然后,研究了新增VOCs的环境质量浓度和排放浓度的计算方法。最后,建议新增VOCs的环境质量浓度(Cm)选取国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国外缺乏质量标准的情况下,则可利用污染物车间浓度标准估算Cm值;排放浓度则根据VOCs的毒性大小,制定分级排放标准,分级排放浓度可定为5、20、100 mg/m3;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则依据Cm取值;淡化或取消VOCs排放速率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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