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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案看工伤待遇与侵权赔偿的法律关系
引用本文:彭志友.从本案看工伤待遇与侵权赔偿的法律关系[J].劳动安全与健康,2009(8):39-40.
作者姓名:彭志友
摘    要:2003年5月10日,某水管站职工王某在抢修高压线路时,被高压电电击致全身重度烧伤,左肢膝关节以下被截肢,鉴定为5级伤残,并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后因落实工伤待遇王某与水管站发生争议,于2004年6月30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水管站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待遇12.5万余元及后期更换假肢费用。

关 键 词:工伤待遇  法律关系  赔偿  侵权  高压线路  重度烧伤  水管  高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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