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8地区将成首批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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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通知》显示,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前述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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