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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天下
摘    要:<正>江苏:《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排放物将实行有偿使用和交易,并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排污单位承受能力,对现有排污单位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通过交易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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