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拘泥“先重后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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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伟.不必拘泥“先重后轻”[J].现代职业安全,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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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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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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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对于如何处理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轻重缓急",笔者认为不必过分拘泥于"先重后轻"的原则,应根据具体问题区别对待。虽然俗话说"家有三件事,先从紧处来",但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紧处"并非一定是恶性、重大的,很多"紧处"可能只是通常概念上的"一般"。首先,企业应对所遇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序。例如,对于隐患而言,可分为现场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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