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职责定位的研究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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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刚,康晓风,王光.“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职责定位的研究思考[J].中国环境监测,2014,3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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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刚 康晓风 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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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1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1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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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究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入思考了法定环境监测的定义范畴、属性定位、统一监督管理的新内涵和新要求,分析了监管主体职责、行为主体定位,梳理了环境监测的任务和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环境监测监督管理需要深入研究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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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法 环境监测 监管主体 行为主体 |
收稿时间: | 5/4/2014 12:00: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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