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中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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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明家,赵瑞萍,刘弘,曲仁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中几个问题[J].中国环境监测,200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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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明家 赵瑞萍 刘弘 曲仁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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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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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空气污染指数的确定 :目前要求各种污染物的污染分指数计算出之后 ,取最大值为该城市空气污染指数 API,则该项污染物为城市空气中首要污染物。此种做法客观上淡化了其它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综合影响 ,有其局限性和不合理性。建议采用适当综合污染指数法 ,分指数在一定限值以上的污染物都要报出。 2空气污染指数分级浓度限值的确定 :现行确定方法虽起到南北城市平衡作用 ,但却人为缩小了二、三级空气质量级别间的差异 ,且分级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一致 ,易造成混乱。建议南北城市采用不同的空气污染指数分级浓度限值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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