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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摘    要: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按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关 键 词: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  风险标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储存装置  社会  公告  安全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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