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操作实务讲座(二)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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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雷.安全评价操作实务讲座(二)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安全评价[J].劳动保护,2005(5):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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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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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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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提出了高危行业需进行安全评价的要求。《安全评价通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明确了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目的、要求、程序和方法。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随后,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进行了具体规定。规定要求,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而企业申请办理安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就是要有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这样,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安全评价便成了首要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安全评价以及安全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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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 讲座 操作 建筑施工企业 民用爆破器材 安全评价机构 矿山企业 煤矿企业 实施办法 生产活动 评价报告 必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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