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十年立法果实累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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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德生.锅炉压力容器十年立法果实累累[J].劳动保护,19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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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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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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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锅炉压力容器具有爆炸危险,发生爆炸后,不仅损坏设备,而且会影响周围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甚至影响其他企业的生产。对此,工业发达国家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在我国现行体制下,要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就要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就要有机构人员、法规和监察、检测手段。其中法规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依据,贯彻法规是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依据,也是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法制建设有了较大的进展。到目前为止,除《条例》及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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