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应该得到加班工资报酬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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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耀明,叶星.他应该得到加班工资报酬吗?[J].劳动保护,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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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耀明 叶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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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襄樊市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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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宾们简介某制药厂推销员张新于9月下旬前往三个省、市出差,推销本厂的产品,历时1个月零两天,超额完成了厂方下达的推销任务。厂方除按规定对其支付了一定的补助和正常工资外,还给予了一定的奕励。但张新提出,自己长期在外出差,经常晚上工作很晚才休息,厂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厂方不同意,张新不服,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张新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时提出,要求厂方在自己出差期间按平均每天超过3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同时,对星期天和“十·一”放假两天也应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劳动争议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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