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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二十一)职业性眼病(2)
引用本文:周安寿.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二十一)职业性眼病(2)[J].劳动保护,2003(7):66-67.
作者姓名:周安寿
作者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
摘    要:化学物中毒性眼部病变化学性眼损害分两大部分,其一为工业使用的原料、制成品的化学品(包括药品)或剩余的废料直接接触眼部,引起化学性结膜角膜炎、眼灼伤;其二,有毒化学物质(或用药不当)通过被身体吸收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而发生的中毒性眼病。一、接触机会1.工业化学物铅、四乙基铅、汞、锰、铬、砷、磷(包括有机磷农药)、铊、磷化锌以及氢氰酸和氰化物等。2.药物(1)主要对视网膜产生损害的药物甲硫哒嗪、氯丙嗪、氯哌酚噻嗪(NP207)、氯喹、羟基氯奎/奎宁、抗疟素、阿的平、奥普托欣、优库平、喹啉、硝氯酚、口服避孕药、皮质类固醇、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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