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市试办劳动保护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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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英.五省市试办劳动保护室[J].劳动保护,1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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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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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4月,全国劳动保护工作座谈会要求在企业建立劳动保护室,并决定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四川等省、市选点试办。 到6月下旬,北京已有5个企业(耐火材料厂、陶瓷厂、汽车制造厂,化工厂、电机厂),上海已有2个企业(造船厂、钢管厂),天津已有3个企业(第一石油化工厂、蓄电池厂、耐火材料厂)和天津劳动保护学校,黑龙江已有7个企业 (哈尔滨轻合金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电表厂、哈尔滨电线厂、哈尔滨重型机械厂、齐齐哈尔车辆厂、牡丹江桦林橡胶厂),四川已有2个企业(化工厂、中梁山煤矿),共20个单位正在抓紧时间修建、装备,力争早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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