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劳动局制定控制煤矿瓦斯爆炸七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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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黑劳.鸡西市劳动局制定控制煤矿瓦斯爆炸七条措施[J].劳动保护,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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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黑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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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最近,鸡西市劳动局为控制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制定了七条措施: 一是所有国营矿山企业要立即按规定配齐瓦斯报警仪、报警矿灯和矿山自救器,并完善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二是3万吨以上的小煤矿必须按时按规定配齐理研、瓦斯报警仪、报警灯,建立健全上述仪器的使用管理制度,配齐瓦斯检查员,重点瓦斯矿井每个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配有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三是小矿井每一个有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配备瓦斯报警仪,由班组长负责管理。四是放炮员,通风工、井下电工、现场指挥人员及单人作业人员都必须配有报警矿灯。五是各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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