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及职责
引用本文:薛齐家.日本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及职责[J].劳动保护,1993(2).
作者姓名:薛齐家
摘    要:日本国家安全卫生管理为内阁劳动大臣负责制。劳动大臣是主管劳动事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全权负责全国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政府内阁劳动省的劳动基准局,主要管理劳动安全卫生事宜。劳动省还附设有产业安全研究会、产业医学综合研究所、劳动研修所以及劳动基准审议会等研修组织。 劳动基准局下设安全卫生部和工资工时部,业务范围包括工资、劳动时间、休息制度、产业安全(不包括矿山安全)、劳动卫生(不包括矿山通风和事故救护)、事故补偿、事故保险,劳动福利,以及掌管有关劳动基准、产业安全卫生、劳动者福利、劳动保险等法令。除此之外,劳动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