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刊综合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制建设,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成思危、许嘉璐、韩启德分率5个检查组,于5月中旬至6月上旬赴山东、贵州、内蒙古、辽宁、山西、陕西、河南、安徽、黑龙江、河北10个省(自治区),对《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结合检查《矿山安全生产法》的实施,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北京、吉林等11个省市的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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