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重大危险源“五可”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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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向东,张学韶,黄学章.柳州:重大危险源“五可”监管[J].现代职业安全,2005(5):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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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向东 张学韶 黄学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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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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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柳州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建立柳州市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监控系统的通知》(柳安委办字2004]62号),企业必须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自身重大危险源(点)的定期登记和监控管理制度,并制定符合要求的应急救援预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重大危险源(点)建立“可视(看)、可检(测)、可报(警)、可记(录)、可巡(控)”的“五可”危险源(点)信息网络监控管理中心系统,作为事故应急救援预警、报警、应急处置和协调指挥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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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柳州市 危险源监控管理 信息化建设 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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