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畜禽粪便污染物产生量及其耕地负荷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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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倩,刘聚涛,付莎莎,丁惠君,余雷.江西省畜禽粪便污染物产生量及其耕地负荷分析[J].安全与环境学报,201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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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倩 刘聚涛 付莎莎 丁惠君 余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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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南昌330029;江西省鄱阳湖水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南昌330029;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南昌33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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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201001054);江西省水利厅科技项目(KT201101,KT201210,KT201211);江西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20111BDH8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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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全面掌握江西畜禽养殖污染实际情况,以2011年江西各类畜禽养殖数量为基础,通过畜禽粪便排泄系数、粪便污染物平均质量比等参数,估算了全省畜禽粪便和污染物COD、BOD、氨氮(NH3-N)、总氮(TN)和总磷(TP)的产生量,并以畜禽粪便耕地负荷、粪便氮养分耕地负荷及粪便磷养分耕地负荷3个指标来评价全省畜禽养殖的污染负荷。结果表明,2011年全省畜禽养殖共产生7965.07万t粪尿、208.98万t CODCr、183.47万t BOD5、17.79万t NH3-N、14.20万t TP、44.22万t TN;畜禽粪便及其中氮、磷养分平均耕地负荷分别为21.16 t/(hm2·a)、123.81 kg/(hm2·a)、39.76 kg/(hm2·a)。以畜禽粪便耕地负荷30 t/(hm2·a)、畜禽粪便氮耕地负荷170 kg/(hm2·a)和畜禽粪便磷耕地负荷35 kg/(hm2·a)作为评价标准,全省分别有3、4和8个设区市超过了对应标准限值。无论以哪个指标作为评价标准,新余市、宜春市和抚州市这3个设区市的耕地负荷都远超过相应的限量标准,畜禽养殖密度较高,对当地环境构成了严重污染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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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学 畜禽粪便 总氮 总磷 耕地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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