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工放假,职工生活费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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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维新.企业停工放假,职工生活费有标准[J].江苏劳动保护,2008(9):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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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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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熟市徐市街道劳保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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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一时的任务不足或发生其它的意想不到客观情况变化(如2008年初的严重冰雪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不得不临时性停产停工放假。在这种情况下,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处理?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由于多数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对此都没有明确约定,因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企业一方往往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有的每天发几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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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生活 企业 停工 标准 生产经营过程 自然灾害 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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