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化工企业融合执行《十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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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卫东.指导化工企业融合执行《十条规定》[J].江苏劳动保护,2013(12):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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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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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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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该规定由“合法生产、全员有责、持证上岗、重点管控、防治隐患”五个必须做到和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自控失效、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五个严禁行为组成。这些规定条款.对推进企业融合落实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安全许可备案、安全设计诊断、自动控制改造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很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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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化工企业 标准化体系建设 生产安全 国家安监总局 过程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 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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