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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化工企业融合执行《十条规定》
引用本文:王卫东.指导化工企业融合执行《十条规定》[J].江苏劳动保护,2013(12):42-43.
作者姓名:王卫东
作者单位:常州市安监局
摘    要: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该规定由“合法生产、全员有责、持证上岗、重点管控、防治隐患”五个必须做到和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自控失效、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五个严禁行为组成。这些规定条款.对推进企业融合落实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安全许可备案、安全设计诊断、自动控制改造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很好的警示作用。

关 键 词:化工企业  标准化体系建设  生产安全  国家安监总局  过程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  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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