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通过校车不合格将重罚
引用本文:大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通过校车不合格将重罚[J].劳动安全与健康,2012(5):20-20.
作者姓名:大洋
摘    要:3月28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赋予校车通过优先权,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指派照管人员随车照管学生。 农村地区要保证有校车坐 《条例》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

关 键 词:安全管理条例  校车  国务院常务会议  寄宿制学校  《条例》  地方政府  农村地区  温家宝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