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基本问题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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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中国燃煤电厂开始推进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但其定义、技术成熟性、成本与效益等一直存有较大争议。"超低排放"并非法定要求而只是严格实现达标排放的一种状态,单纯追求"超低排放",其成本与环境经济效益不适应,且烟尘法定监测方法也不支持,168小时连续运行时间也不足以验证配套技术与设备的可靠性。应鼓励为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如要强制推行"超低排放",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规范性全面评估,确认环境、经济及技术可行性后再通过修改排放标准途径依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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