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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摘    要:案情简介 孙某于2009年1月到某公司任文员,每月工资1200元。孙某工作期间,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10年1月20日,孙某以公司没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同月25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离开。2010年3月,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公司支付2009年2月至12月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关 键 词: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效力  承诺书  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09年  2010年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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