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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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孙某于2009年1月到某公司任文员,每月工资1200元。孙某工作期间,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10年1月20日,孙某以公司没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同月25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离开。2010年3月,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公司支付2009年2月至12月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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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效力 承诺书 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09年 2010年 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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