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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主体名称有误应如何处理?
引用本文:单书春.被诉主体名称有误应如何处理?[J].中国劳动科学,2006(7):42-42.
作者姓名:单书春
摘    要:案情简介 1998年8月22日,申诉人张某到被诉人处(东方机械厂)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6年4月18日,被诉人口头通知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因被诉人未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诉人张某于2006年4月26日遂以东芳机械厂为被诉人申请劳动仲裁,并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供了被诉人的地址、联系电话。

关 键 词:劳动争议仲裁委  社会保险费  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被诉人  申诉人  口头通知  劳动仲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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