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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政策调整
引用本文:路雪梅,蔡冬.常德: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政策调整[J].中国劳动科学,2014(1):32-32.
作者姓名:路雪梅  蔡冬
摘    要:湖南省常德市从2013年12月1日起对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取消"双限"(限量、限额),实行首诊医疗制度和门诊医疗诊前审核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用在最需要的工伤职工身上。调整涉及的门诊医疗管理对象包括:市属改制企业退休工伤人员、置换身份工伤人员、按常政办〔2004〕38号文件规定改发伤残抚恤金人员,以及原广福桥煤矿已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

关 键 词:门诊医疗  工伤职工  改制企业  常德市  调整  复发  工伤保险基金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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