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如何管理“特权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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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芹.外国如何管理“特权车”[J].安全与健康,2006(11):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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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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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执行公务时,“特权车”享有充分的特权。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要打开警灯,拉响警报器,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灯、标志线和行驶时速等限制。在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所有车辆,不管是同方向还是反方向,此时都必须立即停车,有条件的还要尽量靠边停下,等特种车辆驶离一段距离后,其他车辆方可重新行驶。其他车辆如果不遵守该规定,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都要由这些车辆承担责任,还会被处以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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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特权 特种车辆 交通信号灯 管理 外国 交通事故 救护车 消防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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