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劳动安全卫生特色 |
| |
摘 要: | (一)日本有中央至地方的、健全的劳动行政管理体系,即中央及地方的劳动基准局的基准监督署,全国有3300名国家任命的劳动基准检察官,他们都是通晓劳动法律、专业、特种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的专家,负责对全国企业的劳动基准执法监督,权威极大。(二)日本有全国性及产业性的防灾团体及安全卫生团体,对全国企业安全卫生防灾工作实行有力的监督和指导。这些组织具有常设性和半官方性质,对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防灾法律、法挽起到极为重要的监督指导作用,比我国的劳动保护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所起的作用更大些。(三)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