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护栏”调查:生产无强制标准 各省都不同 |
| |
引用本文: | 程媛媛,信娜,李婷婷,曾金秋,朱卓琳,王春晓.“致死护栏”调查:生产无强制标准 各省都不同[J].安全与健康,2016(5):7-8. |
| |
作者姓名: | 程媛媛 信娜 李婷婷 曾金秋 朱卓琳 王春晓 |
| |
摘 要: | 正所谓护栏,本是为公众阻止和降低车祸危害的,为何屡屡变成夺命凶器?这就要从护栏的规范标准说起。我国护栏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防撞护栏,主要在高速公路上使用,对机动车具有一定的防护作用。这一类护栏有国家标准。另一类是隔离护栏,主要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上使用,不具备防撞性能。对于这一类护栏,国家虽然对材质有要求,但具体如何设计、规格并无统一标准。虽然多数护栏卡人后死亡事件多未确定死因与护栏有关,但防护栏的设计制作标准仍引起关注。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