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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摘    要:正(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业务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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