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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
摘    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2011]66号)要求,切实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关 键 词:安全生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  尾矿库  监管责任  汛期  国务院办公厅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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