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以文件形式明确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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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鑫生.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以文件形式明确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责任[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9(4):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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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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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海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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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下发后.北海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友农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贯彻《暂行办法》,并细化了市政府市长及各位副市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市安委会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时以文件形式明确市长及10位副市长安全生产责任。市、县(区)、乡镇、村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指标任务,促进了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死亡39人,死亡人数占自治区下达全年控制指标(93人)的41.94%,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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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责任 文件形式 北海市 市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安全生产监督 安全生产工作 死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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