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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两项危险化学品安全新规章
摘    要:2011年9月,国家安监总局对外正式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这两项规章与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颁布)将于12月1日起同时实施。专家一致表示,新规章对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将极大促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关 键 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监总局  重大危险源  规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  重特大安全事故  生产企业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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