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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冀州经济开发区等18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单位: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财政部办公厅;
摘    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同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1205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的推荐条件和相关要求,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  经济开发区  改造  环化  园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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