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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项目的跨区域合作碳交易灵活机制
引用本文:廖振良,沈一帆,姚强.基于项目的跨区域合作碳交易灵活机制[J].能源环境保护,2023(2):98-105.
作者姓名:廖振良  沈一帆  姚强
作者单位:1. 同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2. 新疆大学西北能源碳中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4. 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13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210418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22120220278);
摘    要:全国碳市场目前采用行业基准法进行碳配额分配,没有充分考虑其内部巨大的地区差异性,同时促进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方面发展的灵活性也不足。笔者对碳交易的起源、发展和全国碳市场中区域平衡与灵活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碳交易、区域协同、生态补偿等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提出基于项目的跨区域合作交易灵活机制,即:在现有的行业基准法进行配额分配的基础上,根据生产者(地)与消费者(地)责任共担的原则,适当考虑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再分配;对于交易主体跨区域投资碳减排和碳抵消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允许被用于抵充其碳排放配额的清缴。通过分析,指出该机制能够帮助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达到共赢的目的。笔者还提出了构建基于项目的跨区域合作碳交易机制所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建议,包括机制构建的理论与方法的探索、机制的设计、以及试点先行方案的制定等。

关 键 词:碳排放权交易  基于项目的交易  配额分配  跨区域合作  灵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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