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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体标语”宣传环保法
引用本文:陈利.用“人体标语”宣传环保法[J].能源环境保护,1990(3).
作者姓名:陈利
作者单位:松藻矿工报社
摘    要:4月初,松藻矿务局石壕煤矿近200名中小学生佩带“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等标语口号,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向人们宣传环境保护法,吸引了群众的观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石壕矿是一座年产90万吨的现代化矿井,曾被重庆市命名为“环境优美工厂”,在《环境保护法》正式公布实施后,该矿领导和环保人员极为重视环保法的宣传工作,组织了该矿子弟学校的中小学生,佩带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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